私立伶益幼兒園幼生家長須知
親愛的家長您好:
首先要感謝您的支持與愛護,也歡迎您的孩子進入本園就讀。這是您一個明智的抉擇,我們整個教育團隊,將盡心盡力照顧每個小寶貝,使他(她)們能夠在優良、安全、快樂的學習環境中成長、茁壯!
這份資料是本園的一些基本規定和入學後的各種注意事項,希望您詳閱後,能與我們密切配合,並繼續給予支持。如果還有任何疑問或建議,懇切的歡迎您與我們聯繫!
學校電話:07-7716329 、傳真:07-7252080 謝 謝!
※ 本學期開學日期:113年 8 月 1 日.
伶益教育團隊 敬上
一.幼生上學的服裝穿著
夏季:週一、三穿園服,週二、四穿運動服,週五穿便服。
冬季:週二、四穿運動服,週一、三、五穿便服。
幼生來園上課,請務必穿著整齊、清潔。腳上請著輕便、易自行穿、脫之鞋、襪。
幼生請自備1~2套換洗衣物放於教室內,書包、水壺、午休寢具、盥洗用具、拖鞋或其他私人物品,煩請寫上幼生姓名(或請班上老師幫忙書寫),以便辨認。
二.幼生健康保健及請假事宜
1.幼生若有下列不適情況,請讓孩子留在家裡休息並妥善照顧,勿來園上課,以免病情加重或避免傳染給其他小朋友。(不適的症狀例如:感冒發燒、咳嗽、 嘔吐、瀉肚子、長水痘、出麻疹、腮腺炎、結膜炎或腸病毒等病症)。
2.幼生病症輕微或痊癒後來上課,請特別告知老師有關藥物、飲食、衣著等須注意事項,並請寫上託藥委託書交與班級老師知曉,謝謝您!(託藥委託書可向老師或至辦公室拿取,亦歡迎自行影印以備不時之需。)
3.幼生在園內若有身體不適或嚴重症狀時,我們將通知家長來園帶回照護,在園裡發生意外傷害時,我們將立刻送醫治療並盡速通知家長。
4.如果因病、因事須請假時,請家長能以口頭、電話或書面向班級老師或園方人員請假。
5.颱風、豪雨或地震等天災停課與否?以高雄市政府主管機關發佈之公告為準,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三.接送幼生時之注意事項
1.請您準時接送幼生上、下學,經常遲到的小朋友,不僅影響學習活動之進行,亦間接影響同儕關係及日後之學習態度。
2.如有委託他人代接幼生,請事先告知園方或老師,並說明前來接回者之姓名、特徵或與幼生之關係,以確保孩子之安全。
3.幼生每天入園時間,早上7點30分~~8點30分,下午4點00分放學。
本園體諒部分家長下班時間較晚,故最晚收托時間可至5點30分,若超過5點30分將酌收延托費用(單次:100元/次;每天:800/月),最晚到6:00整,請務必事先告知園方或班級老師。(請家長們能體諒值日老師之辛苦,盡快接回幼生,感謝您的配合!)
4.乘坐娃娃車的小朋友,請按通知之時間,在預定地點準時等候接送,為免影響其他乘車幼生之權益,逾時不候,請家長自行接送,造成不便 懇請見諒!
ps.家長臨時無法接送,需乘坐娃娃車者,請提早告知,以便安排路程接送,每人單次費用50元,請自行繳交班級老師,謝謝!
四.家長聯繫
1.每週五老師會發回「親子聯絡簿」,請家長留意查閱並簽名,週一早上記得提醒小朋友帶回園內交給老師。
2.對於園方所發回之通知單或親子文章等資料,請您詳細閱覽,寫上心得並按時交回並簽章。若有各項親子活動舉辦時,也請您能撥空出席、 踴躍參加。
3.除了情境主題上課之需要,請盡量勿讓孩子帶金錢、玩具、零食或貴重物品來園,以避免不必要之困擾。
4.幼生帶回家之任何作品,以不取笑不漠視為原則,請給予珍惜及正面之鼓勵。
5.請勿在孩子面前批評老師,有任何親子教養問題或對學校、老師之建議,歡迎與園方、老師聯絡、溝通。
6.讓孩子培養獨立自主的能力,自己能做的事情請放手讓孩子自己動手完成。
7.幼生資料、家長聯絡電話、聯絡方式或聯絡地址有變更時,煩請告知園方或老師,以便修改。
8.如想與班上老師溝通或有建議事項,請各位家長能盡量利用下午放學後4點~~5點30分這段時間來電或來園說明原委員、進行親師溝通,非上列時間,盼請勿打擾,好讓老師有休息充電的時刻,以期保持最佳狀態來引導幼生做各項學習活動。
五.幼兒園退費辦法------幼兒未入園或中途離園者
1、學費及雜費:
(1)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未入園者,全額退還。
(2)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離園者,退還三分之二。
(3)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離園者,退還三分之一。
(4)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離園者,不予退費。
2、月費:
(1)幼兒請假連續達五個上課日以上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者,按連續請假日數 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退費。請假首日辦妥請假手續者,連續請假日數不含請假首日。
(2)因法定傳染病或其他事由強制停課,應按連續停課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退費。
(3)國定假日及農曆春節連續放假達五日以上者,除星期六、星期日及彈性放假日外,其餘放假期間應按放假日數占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率核實計算不收取費用,並預先扣除。
三、準公共幼兒園得於每一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預先收取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之學費,且應 於幼兒實際就讀當學期結束前全額抵扣學費。學費退費基準為教保服務起始日前三十日以前(含例假日)提出無法就讀者,應全額退費;教保服務起始日前二十九日以內(含例假日)始提出無法就讀 者,不予退費。
祝 闔 家 平 安 心 想 事 成